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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黄派出四种调解方法加大矛盾纠纷解决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1-06-16 00:00:00   阅读: 1
   

    为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好公安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配合,实现案件处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近日,前黄派出所根据矛盾纠纷类型,推行直接、隔离、间接、联合四种调解法,有效解决矛盾纠纷。

  一是直接调解法。针对出警过程中,很多的纠纷起因简单、情节后果轻微甚至没什么后果的警情,民警在分清责任的同时,对双方进行有效的劝解,让有过错或过错大的一方向对方赔礼道歉或赔偿一定数额的损失,现场直接进行调解。

  二是隔离调解法。一类是案件双方当事人矛盾或纠纷由来以久,双方见面后极易使冲突进一步升级或调解过程中又发生争吵;二类是在调解的过程中,对一方当事人劝解的话不方便让另一方听到的。针对此类情况,民警把双方当事人分开,使双方没有接触的机会,实施隔离调解。

  三是间接调解法。有些案件由民警做直接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当事人不一定会接受,有的当事人会因为办案民警的热忱调解而怀疑民警在偏袒另一方,为此,民警通过能信任的人或者对其有较大影响的人来帮民警做思想工作,当事人可能就会接受。

  四是联合调解法。在工作中有时会遇到仅仅依靠公安机关自身的力量也不能妥善解决的民间纠纷,民警要通过上级部门的协调或和其他职能部门联合,一起进行调解,形成合力,共同解决疑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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