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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科组织召开法制员会议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0-12-30 00:00:00   阅读: 2

       为了落实执法责任,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推进我区
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分局法制员制度,
充分发挥法制员的作用。在2010年12月30日上午,法制科组织各办案单位
的法制员在分局三楼会议室召开法制员会议,首先在由法制科副科长陈章华
对传达了《福建省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若干规定》、《福建省公安
机关涉案车辆管理规定》《盗窃、诈骗、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件决定劳动
教养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对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呈报、宣布劳动教养和投
所执行的工作意见》等相关的法律规定,然后由各执法办案单位的法制员对
其它单位在2010年11月26日至2010年12月25日期间办理的治安调解,行政
处罚(包括自裁)和刑事(取保、监居未移诉及撤案)卷宗进行交叉评议和
检查,归纳总结了案件卷宗中存在的问题,并就执法中发现的疑难问题展开
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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