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4日,我局接到福建省公安厅闽公综(2010)732号文件《福建省公安厅关于表彰全省集中整治网络文化环境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我局网安科刘伟龙同志荣获全省集中整治网络文化环境专项行动先进个人。
2010年2月以来,全省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厅领导重要批示,开展了为期7个月的集中整治网络文化环境专项行动,刘伟龙同志在各级领导的正确指挥下,工作中踏踏实实,任劳任怨,带领网安科民警认真开展整治工作,坚决打击各种网络违法行为,从而有效的净化了网络文化环境,为全区网上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2010年2月以来,全省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厅领导重要批示,开展了为期7个月的集中整治网络文化环境专项行动,刘伟龙同志在各级领导的正确指挥下,工作中踏踏实实,任劳任怨,带领网安科民警认真开展整治工作,坚决打击各种网络违法行为,从而有效的净化了网络文化环境,为全区网上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