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元月25日上午,泉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民爆专管民警廖栋和莅临我局,对我区节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指导。治安大队陈明大队长向廖栋和详细汇报了我局开展的烟花爆竹节前安全检查工作,并陪同支队实地检查了利安贸易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和山腰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治安支队要求我局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同安监、工商、质监、交通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区配合,进一步强化措施,严密防范烟花爆竹非法活动,大力加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日常巡查,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规范烟花爆竹企业经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