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执法责任,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推进我区
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分局法制员制度,
充分发挥法制员的作用。2011
的法制员在分局三楼会议室召开法制员会议,首先在由法制科副科长陈章华
对传达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安机关执法场所设置规
范实施方案的通知》,然后由各执法办案单位的法制员对其它单位在2010年
12月26日至2011年1月25日期间办理的治安调解,行政处罚(包括自裁)和
刑事(取保、监居未移诉及撤案)卷宗进行交叉评议和检查,归纳总结了案
件卷宗中存在的问题,并就执法中发现的疑难问题展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