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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大队开展民爆安全检查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1-03-04 00:00:00   阅读: 2



   
    根据上级要求,我区在36日前对福厦高速本辖区两侧范围300米内停止各项爆破作业。34日上午,治安大队朱逊辉教导员带领大队民警何灿玉到高速路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告知从业单位做好物品清查、收缴、清退工作。同时针对涉枪、涉爆和重点人员的情报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研判,切实加强对枪支弹药和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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