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09年3月份以来,江志平使用商户名为“泉港区江记房产中介所”等5部POS机,在泉港区前黄镇政府对面的食杂店、储藏间、车库等窝点内,以虚构交易等方式为他人信用卡非法刷卡套取现金1200多万元,从中非法赚取“手续费”3万余元。到案后,犯罪嫌疑人江志平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交出非法所得3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江志平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经查,2009年3月份以来,江志平使用商户名为“泉港区江记房产中介所”等5部POS机,在泉港区前黄镇政府对面的食杂店、储藏间、车库等窝点内,以虚构交易等方式为他人信用卡非法刷卡套取现金1200多万元,从中非法赚取“手续费”3万余元。到案后,犯罪嫌疑人江志平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交出非法所得3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江志平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