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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消防大队“四项措施”扎实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1-04-27 00:00:00   阅读: 2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队、支队关于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切实推动大队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泉港大队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采取多项措施确保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做反腐倡廉模范。大队领导干部要加强自身建设,带头规范从政行为,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本单位树立起良好的党风、政风和警风。

二是开展针对性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大队将廉政教育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三句话主题教育、“条例条令学习月”学习教育活动和“五无”创建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精心组织,扎实开展以增强党性、严肃纪律、纯洁作风、树立形象为主要内容的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不断推动大队党风廉政建设。

三是重点加强监督,严防失控漏管。大队党委紧密结合队伍管理和消防工作实际,将防火监督干部和后勤工作人员列入监督重点,全方位、多侧面、深层次地开展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纪律,维护部队的良好形象。

  四是狠抓廉政文化建设,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在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中,大队通过在营区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制作板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在部队内部营造了良好的教育环境。同时,大队还大力宣传廉政勤政和执法为民的先进典型,提高官兵自觉性和主动性,迅速掀起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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