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峰尾边防派出所经过数周的耐心走访和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意外伤亡事故纠纷,为遇难者家属争取了抚恤金18万元。
2011年4月11日16时许,泉港区峰尾镇郭厝村许某在同村村民郭某宅外装修时,不慎从三楼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许某家属声称要向房东讨个说法,情绪非常激动,矛盾一触即发。该所闻讯后,立即主动介入,及时控制局势,防止事态恶化。一方面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情况,协调峰尾镇政府、郭厝村村委会、郭厝老人会成立了工作协调小组,查清事件的具体情况,同时做好死者家属的稳控工作,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另一方面该所与包工头林某、房东郭某取得联系并做通了思想工作,希望其理解死者家属失去亲人的痛楚。由于该所的积极沟通协调,赢得了双方的信任。5月3日,双方达成协议,由包工头林某一次性补偿死者家属10万元抚恤金,房主郭某一次性补偿死者家属8万元抚恤金。(夏仰峰、杨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