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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法犯罪不进监管场所人员进行采血的通知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1-05-12 00:00:00   阅读: 3
 

通知

 

各派出所:

为充分利用现场生物检材,采用DNA技术有效打击犯罪,按上级和局党委的要求,各单位要将涉嫌违法犯罪人员或来历不明人员(进入拘留所和看守所的人员除外)的血液进行采集,每月5日刑侦大队技术中队负责向各单位收集已采集血样。此项工作完成情况将上报局党委,各单位接到此通知后,请按要求落实。

 

派出所

每月采血任务数

已采血数

界山所

15

 

南埔所

20

 

上西所

10

 

峰尾所

20

 

后龙所

15

 

涂岭所

15

 

山腰所

20

 

沙格所

15

 

狮东所

10

 

前黄所

15

 

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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