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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伤情重新鉴定的规定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1-05-13 00:00:00   阅读: 3
 

关于伤情重新鉴定的规定

 

重新鉴定的批准: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重新鉴定的机构:①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

②异地设区市公安机关法医鉴定机构;

③设区市检察机关法医鉴定机构。

鉴定结论的采纳:重新鉴定与原鉴定结论不一致的,原则上以重新鉴定结论为侦查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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