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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大队三举措规范涉案财物管理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1-06-02 00:00:00   阅读: 2
  

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涉案物品管理,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公信力,按照“两治理一整改”活动的部署,治安大队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涉案财物的管理,提升执法质量。

一是规范扣押环节,严把涉案财物管理源头。在案件办理中,建立“扣押监督,账款(物)分离”管理模式,办案民警、内勤各负其责,相互监督。

二是规范保管环节,严格涉案财物管理存放。进一步规范涉案物品保管,所有涉案款(物)全部交秘书科登记,集中统一保管,确保涉案物品存放有序,管理规范。

三是规范处理环节,严格涉案财物管理流程。对依法应当没收、收缴、追缴的涉案财物,办案民警提出涉案财物初步处理意见后,由大队领导根据案情,对照法律法规审批处理意见,避免因个人决定涉案财物处理引发的执法不规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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