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落实监所规章制度,严把收押关。为有效防止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的发生,从源头抓起,严把收押工作,对新入所人员,按照规定查验相关法律凭证,对在入所身体检查中发现患有不适宜关押疾病的,坚决拒收。
二是加强巡控工作,发挥物防、人防相结合作用。落实巡控“二岗合一”制度,加大巡控民警日常管理工作力度,特别是加强用餐、午休以及夜间等重点时段的巡控力度和密度,防止自伤自杀等事故发生。
三是加强日常管理教育,注重心理疏导。管教民警加强日常谈话教育,转变单一的说教管理模式,注重沟通交流,对重刑犯,有消极、悲观情绪的在押人员,及时疏导其思想情绪,为他们减压,防止酿成事端;充分发挥耳目作用,了解监室动态,掌握工作主动权。
四是严巡查早诊治,不让病号出意外。管教民警定期对在押人员身体状况进行摸底排查,及时将病号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坚持每日巡诊,重点关注列管重点病人以外人员,做到不留死角;对发病人员,及时对其进行全面身体检查,并给予对症治疗;管教民警在日常巡诊过程中加强与在押人员的沟通交流,详细掌握病人身体情况;及时主动将日常工作中发现在押人员的疾患问题向主管领导汇报,确保就诊工作顺利开展。
五是开展排查工作,坚决杜绝“牢头狱霸”。认真开展“牢头狱霸”排查工作,加强监室内管理控制,对“牢头狱霸”现象露头就打,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在押人员欺负、殴打在押人员现象发生,维护监室秩序稳定。
六是加强卫生、饮食保障工作。注重饮食荤素搭配合理、营养均衡,让在押人员吃熟好、吃饱、吃得卫生;定期开展监区卫生消毒工作,督促在押人员勤晾晒衣被,加强身体锻炼,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