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上午,刑侦大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关于对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公务用枪安全大检查活动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和省厅《转发公安部公务用枪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广西自治区来宾市发生一起民警违反“五条禁令”开枪致人伤亡案件的情况通报>的通知》的相关内容,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相关三点要求:一是全体民警充分认识到规范枪支使用和管理的重要性 、必要性和急迫性;二是再次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公安部五条禁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安机关近年来违反“五条禁令”的通报,认真开展学习讨论,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切实提高认识,认清危害,将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变成广大民警的自觉行动;三要做好迎检工作,准备好各项检查项目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