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04年至2006年4月间,犯罪嫌疑人连文财、连秀铅夫妇受雇于泉港区闽林公司基金会担任小组长职务,期间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6882万余元。9月22日上午,在泉港公安分局网安科、涂岭派出所的规劝下,犯罪嫌疑人连文财、连秀铅夫妇到公安机关投案,并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连文财、连秀铅已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经查,2004年至2006年4月间,犯罪嫌疑人连文财、连秀铅夫妇受雇于泉港区闽林公司基金会担任小组长职务,期间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6882万余元。9月22日上午,在泉港公安分局网安科、涂岭派出所的规劝下,犯罪嫌疑人连文财、连秀铅夫妇到公安机关投案,并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连文财、连秀铅已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