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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经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1-09-22 00:00:00   阅读: 2
 

2011922,泉港经侦大队在分局网安科、涂岭派出所的协助下,成功敦促历年网上在逃人员连文财(男,41岁,泉港区人)、连秀铅(女,40岁,泉港区人)投案,成功破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经查,2004年至20064月间,犯罪嫌疑人连文财、连秀铅夫妇受雇于泉港区闽林公司基金会担任小组长职务,期间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6882万余元。922日上午,在泉港公安分局网安科、涂岭派出所的规劝下,犯罪嫌疑人连文财、连秀铅夫妇到公安机关投案,并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连文财、连秀铅已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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