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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财科抓“四个规范”,强化涉案财物专项治理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1-10-26 00:00:00   阅读: 1
 

 

为进一步深化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根据省厅、市局关于涉案财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装财科在警务督察大队和法制科的配合下,通过“四个规范”推进区级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的建设工作,强化涉案财物专项治理。

一是规范场地建设。装财科在办公场地紧张情况下,在分局二楼设立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内设2个实时影音监控,和指挥中心监控室相连,符合防火防盗防腐等安全要求,确保进出保管室的万无一失。

二是规范硬件建设。管理中心配备了6个独立的指纹保险柜和16格货架。对价值较小、体积较大的物品编号排列在货架上;对价值大的物品存放在保险柜,采用装财科与办案部门双重管理的方法。

三是规范管理范围。严格按照要求,将局机关各办案单位办理的刑事、行政案件中依法采取扣押、查封、冻结、调取、暂扣、先行登记保存、收缴、没收、追缴等措施涉及的与违法犯罪事实有关的财物,全部纳入区级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管理范围。

四是规范管理模式。装财科派专人管理,并按照法制科制定的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开发了一套涉案物品管理软件,据此做到物品来源动向明晰,账实相符、依法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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