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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一企业厂房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被罚3万元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1-10-27 00:00:00   阅读: 1
        10月24日,泉港消防大队向纬恒(福建)轻纺科技有限公司开出了3万元罚单,并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施工。
  日前,泉港区消防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在检查纬恒(福建)轻纺科技有限公司时,发现该单位厂房存在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规定。为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强力整治火灾隐患,针对该公司无视消防安全,未经消防机构审批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大队监督人员当场进行现场拍照取证,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大队根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依法责令该公司厂房停止施工,并给予该公司罚款三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后方可继续施工。
  经过大队监督人员的批评教育及指导,使该公司负责人对消防安全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表示惭愧,并积极缴纳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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