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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 泉港两娱乐场所吃罚单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1-10-28 00:00:00   阅读: 1
  近日,泉港区消防大队在开展“清剿火患”行动中,依法对泉港区康乐健身、炫动时尚台球馆等两家场所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擅自使用、营业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处罚款共计6000元。

  日前,泉港大队监督人员在开展“清剿火患”中,发现泉港区康乐健身、炫动时尚台球馆等两家场所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营业,且营业场所内部分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灭火器材也未配备齐全,安全出口被杂物堵塞,存在严重火灾隐患。大队监督执法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当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两场所立即停止营业,并对两家场所负责人进行严肃批评,同时对两家场所进行临时查封,并立案处理。

  鉴于两家场所存在的违法行为,大队监督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康乐健身、炫动时尚台球馆两家场所分别处罚款3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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