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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一足浴馆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被罚5000元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1-10-28 00:00:00   阅读: 1
  1027,泉港消防大队依法对对泉港区康乐舒足浴馆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6000元。

  日前,泉港大队监督人员在开展监督检查中,发现位于泉港中心工业区的康乐舒足浴馆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且场所内部分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灭火器材未配备齐全。针对该场所存在隐患,大队监督人员当场对其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营业,对场所内的营业人员进行清场,对场所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说明场所需要办理的相关消防手续,并对场所实施了临时查封。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康乐舒足浴馆处罚款5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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