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确保我区社会治安安定稳定,治安大队采取多项举措加强金融单位内部安全管理:
一是强化情报信息收集。积极收集相关深层次、预警性情报信息,精细研判并及时上报,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是积极走访金融机构。日常工作中,治安大队积极走访金融机构,了解金融单位存在的困难,并协调相关部门妥善解决。
三是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加强与银监、人民银行等部门协作,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加以整改,做到“早防范、早发现、早遏制”;
四是加大打击查处力度。加大对金融犯罪的打击力度,对受案、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处理等环节都进行严格把关,坚持破案与追赃并重,最大限度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依法保护企业和公民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