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泉港消防大队监督人员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时发现,位于泉港区新民街逸涛商住楼的福满楼私房菜馆无视消防安全,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且场所内灭火器材配置不齐全,违反了《消防法》第十条规定。针对该场所存在问题,大队监督人员当场对其实施了临时查封,并立案查处,根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对该场所处罚款2000人民币。
11月25日,该场所负责人已将罚款如数上缴,并表示愿意今后将认真落实好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及时补办相关消防手续,待合格后再进行经营。
11月25日,该场所负责人已将罚款如数上缴,并表示愿意今后将认真落实好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及时补办相关消防手续,待合格后再进行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