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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公安分局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02-12-18 00:00:00   阅读: 6
   泉港公安分局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检查中 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的报告 中共泉港区纪委、泉港区监察局: 贵委(局)发出的中共泉港区纪委、泉港区监察局整改通知书[2002]076号已收悉。针对通知书中提出的在政务公开工作检查中发现我局存在的三个问题,即:1、财务收支情况均未公开(人、车、话费等);2、重大决策情况未公开;3、审批审核情况未公开(如特种行业许可等),我局立即采取措施,根据问题的实际情况,通知相应的科室进行整改,并将在今后工作中督促相关单位抓好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如下: 1、针对财务收支情况均未公开(人、车、话费等)问题。我局已于12月18日通知局办公室,要求办公室财务科从12月份起每月定期公布分局的财务收支情况。 2、针对审批审核情况未公开(如特种行业许可等)问题。我局已于12月18日通知局治安大队,要求治安大队从12月份起,将各种证件的办理情况每月定期公布在我局的公布栏上。 3、关于重大决策情况未公开问题。我局对于局的重大决策问题,经过局党委会议决定后,都能及时以文件等形式发至各科所队,并要求科所队长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民警。因此我们认为我局并未存在此项问题。 中共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00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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