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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 泉港大队“清剿火患”战役再开3张罚单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1-12-29 00:00:00   阅读: 1
        为打好“清剿火患”攻坚战,“两节”前后,泉港消防大队继续加大监督执法和行政处罚力度,深入各类场所“清剿火患”,严惩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对3家存在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开出罚单,共处罚款3000元人民币。
        近日,泉港大队监督人员在对一品渝香干锅鸭头店、烟草专卖局和泉港老钱KTV等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位于泉港区祥云路的一品渝香干锅鸭头店和位于泉港区南山路的烟草专卖局均未经消防设计备案,违反了《消防法》第十条之规定;而泉港老钱KTV则存在擅自停用消防设施,且堵塞疏散通道的违法行为。鉴于上述场所存在的违法行为,大队依据《消防法》相关规定,分别对一品渝香干锅鸭头店、烟草专卖局处罚款1000元人民币,对老钱KTV的法人代表处罚款1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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