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动态 > 机关动态

石化园区消防站建设写入《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十二五”循环经济规划纲要》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1-12-30 00:00:00   阅读: 1

  近日,泉港区三届区委常委(扩大)第2次会议、区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正式印发了《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十二五”循环经济规划纲要》,泉港区石化工业园区特勤消防站组建工作被正式写入《规划》内容。《规划》在第八章安全保卫方案中,对泉港石化工业园区特勤消防站的性质和功能、责任区、布局、建设方案、消防装备配置要求以及设备、装备配置进行了明确。

  《规划》强调,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属于具有生产、储存和销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大型化工基地。为解决建成区的消防设施不足,在“十二五”期间,拟在园区内已建项目和在建项目区建设一座特勤消防站,责任区面积约8.23km²。投资(主要以国产设备估算)约4950万元,其中建设工程建设费约1100万元,消防车辆购置费约2350万元,侦检及其他装备费约650万元,其他费用约850万元。

  《规划》明确,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的要求,泉港石化工业园区消防站按照“政府牵头、企业出资、公安管理”的思路组建,占地面积12000m2 ,建筑面积7000m2 ,建成的石化园区特勤消防站由车库、战斗员宿舍、训练塔、培训中心、办公及食堂、探亲宿舍等组成,具有公安消防站和企业专职消防站双重功能。特勤消防站建成后,石化园区还要组建职业制消防队,队员为合同制,集中住宿执勤。由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管理、训练和指挥。

  《规划》要求,石化园区特勤消防站的位置应满足重点防护单位消防要求;距灭火点的距离应控制在22.5km范围内;应设在责任区内适中位置和便于车辆迅速出动、交通方便的临街地段;应设置在生产、贮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单位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风处;消防站所处位置的市政设施配套齐全,水、电供应可靠,通讯系统接入方便,且要基本符合石化工业园区的总体布局规划。

  《规划》还明确,消防站配置的消防装备和器材,需要满足“石化工业园区”各类火灾的灭火扑救要求,并确定了《消防站设备、装备配置方案》,对消防车辆的配置、侦检器材的配备和其他装备配备进行了明确。其中,消防车辆配置包括15部不同功能不同类型的消防灭火救援车辆和行政指挥车辆;侦检装备器材配置包括有毒气体探测仪、军事毒剂侦探仪、可燃气体检测仪、水质分析仪、电子气象仪、音频生命探测仪等11种;其他装备配备包括防护装备、警戒装备器材、救生装备器材、破拆装备器材、堵漏装备器材、转输装备器材、洗消装备、照明排烟装备器材、灭火器材和训练装备器材等。

v
0.062753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