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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工科积极做好民警职工津贴补贴调整工作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2-02-22 00:00:00   阅读: 1
 

215,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泉州市监察局、泉州市公务员局、泉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市直机关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标准的通知》(泉人薪[2012]3号),调整对象为市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工作和退休人员及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含“5.12退休人员和建国前参加工作老工人),调整后的新标准从201211起执行。为及时高效将调整后的津贴补贴发放至全体民警职工手中,切实保障民警职工切身利益,政工科高度重视,采取三项措施扎实做好津贴补贴调整工作。

 一是学习文件精神,切实掌握调整标准。政工科组织专人认真学习《关于调整市直机关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标准的通知》精神和福建人事信息系统操作说明,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掌握调整的职务、级别和标准。

 二是加强数据核对,确保津贴发放准确。此次调整津贴补贴标准,涉及分局在职民警、职工和退休干部近200人。政工科克服人少事多、工作繁重的困难,及时组织专人对调整津补贴数据进行分类、汇总、造册和审核,确保调整后的津贴补发金额的准确性。

三是做好宣传教育,树立正确价值观念。政工科采取召开集中学习会、座谈会等形式,组织民警职工深入学习相关通知精神,引导民警职工深刻理解此次市直机关调整津贴补贴标准的目的和意义,进一步增强公安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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