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公务用枪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公务用枪管理制度,严防公务用枪丢失、被盗(抢)案(事)件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3月19日上午,治安大队召开全体成员会议,迅速部署公务用枪安全大检查迎检工作。
会上,陈明大队长组织学习了《福建省公安厅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并对公务用枪管理使用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强调。
一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五条禁令”规定,严格落实枪支管理使用制度,确保枪支审批、领取、交还和双人双锁保管、24小时值守规定及保管设施安全到位。
二要加强对配枪民警的教育、管理,进一步提高民警依法管理、使用枪支的自觉性。
三要主动联合督察、装财等部门深入开展公务用枪安全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枪支管理使用制度落实情况,杜绝有枪无证、无证持枪、管理使用制度不落实、安全条件不合格和超标准、超范围配备枪支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