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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开展客运企业“危险车辆”排查工作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2-03-21 00:00:00   阅读: 1


  根据省交警总队关于开展“危险车辆”排查工作的统一部署,连日来,泉港交警大队车驾管股组织查验员进驻辖区客运企业开展“危险车辆”全面排查工作。根据要求,查验员针对卧铺客车、公路客车是否存在车辆未检、未保养维修、非法改装、未安装行驶记录仪或卫星定位装置、未配置安全带和灭火器、使用翻新胎、刹车磨损等安全隐患项目,通过核对台帐资料和实地查车等方式,逐辆排查,做好《排查记录表》,确保“不漏查、不减项”,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立即通报企业,限时整改,切实消除客运车辆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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