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辖区道路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力度,近日,泉港大队联合安监、交通运输部门,齐抓共管,形成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的强大合力,有力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一是制定动态监管工作规范。由安监局牵头,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共同参与,建立完善GPS动态监管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以及动态监管所涉及的违法车辆、驾驶人处理意见。
二是加强日常跟踪监管。交警大队充分利用GPS动态监管系统,每日对上路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行驶速度、连续驾驶时间以及其他行驶状态等信息进行检查,并建立检查登记台账。一旦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及时通知相关企业、驾驶人消除安全隐患,并每月抄告交通运输局、安监局。
三是建立“不适岗名单”。交通运输局根据交警大队定期抄告的信息,建立“不适岗名单”并定期对外公布。对列入“不适岗名单”的驾驶员,由交通运输局依法行政处罚,并督促道路运输企业给予解聘或调离驾驶岗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