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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消防整治住宿与经营合用场所 查封两家“三合一”加工厂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2-04-19 00:00:00   阅读: 1
  4月18日,泉港消防大队在联合区安监局、派出所民警,深入辖区乡镇开展住宿与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时,依法对2家将生产场所与住宿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三合一”场所进行临时查封。
  当日下午,消防大队监督人员在深入泉港区前黄镇开展沿街店铺排查时,发现位于前黄镇的朱新民服装加工厂和陆细华包袋厂存在严重的“三合一”现象。两家场所业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均在一层生产车间设置员工住宿场所,且车间内的消防器材和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成产车间还随意堆放了大量的成品半成品货物,严重堵塞消防通道,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针对上述2家场所存在的隐患问题,大队监督人员当场责令其停产停业,并依法对其一层生产车间的电源进行断电查封。同时,监督人员当场对加工厂业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并要求2家单位立即将员工宿舍搬离生产车间所在建筑,消除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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