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制专栏 > 通知通报

关于落实2012年度全市公安机关网上执法办案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2-05-14 00:00:00   阅读: 3
 

 

关于落实2012年度全市公安机关网上执法办案

“四率”百分之百的通知

 

各分、县(市)公安局,局属各办案单位:

根据省厅法制总队《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公安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公法[2012]17号)的要求, 2012年各地要实现案件材料录入、案件网上审批、案件网上考评“三个百分之百”,同时要提高执法问题发现率和整改率,并将实行每月通报制度。为落实省厅总队要求,全面提升我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现就我市深化网上执法办案机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分、县(市)公安局、局属各办案单位对2012年度(自201111120121031)办理的案件,要严格按照《泉州市公安局案件材料扫描录入规范(试行)》的要求,将案件材料及时、完整地录入执法办案系统,同时在规定期限内对执法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务必使案件材料录入、案件网上审批、案件网上考评、案件执法问题整改“四率”均达到100%

二、各地法制部门民警、法制员在执法监督平台中对案件的各个阶段进行审核并考评时,对于不可整改的执法问题应当明确,对于可整改且办案民警在期限内整改完毕的执法问题要落实好确认及还分工作,并做好跟踪、督导,充分运用网上执法办案机制提升本单位的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

三、市局将自201221日起对全市2012年度办理案件的扫描录入率、网上考评率、网上审批率、问题整改率“四率”进行每旬通报,通报的“四率” 排名将作为年终执法质量考评的重要指标之一,对因“四率”未达百分百影响我市公安机关在全省排名的单位和个人,市局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泉州市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

领导小组办公室

0.087943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