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动态 > 机关动态

泉港消防依法拘留1名非法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负责人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2-05-29 00:00:00   阅读: 1
  日前,泉港消防大队依法对非法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吴淑琴液化气销售点进行了临时查封,并对负责人吴淑琴给予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近日,泉港大队监督人员在深入南埔镇开展沿街店铺住宿与经营合用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时发现,位于南埔镇凤安村的吴淑琴液化气销售点不仅无证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且将液化气销售点设置在民房内,民房一层店面的一侧存放了整整20个液化气瓶,另一侧则摆满了8桶汽油及散装汽油若干瓶。房间内还叠放了各式各样大小不一的塑料桶,将整间店面摆的满满当当,有的液化气瓶已经老旧不堪锈迹斑斑,一部分液化气瓶甚至超出年检时限,且该液化气点地处居民区,左邻右舍民房密集,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针对该液化气销售点存在的违法行为,大队监督人员依法对其进行现场拍照取证,并当场对该销售点的一层店面实施了临时查封,并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取证,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经泉港区公安分局审批后,给予负责人吴淑琴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0.058636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