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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大队六举措服务民营企业“二次创业”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2-06-15 00:00:00   阅读: 1
 

 

为落实公安机关三访三评十个一主题活动中关于推出一批服务民营企业二次创业新举措的部署要求和“1.30”全市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大会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分局党委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转变服务观念,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治安行政管理职能,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全力服务保障民营企业二次创业,为泉港经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治安大队制定以下几项举措。

    一、缩短行政审批时限。在确保危爆物品安全管理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程序,更好地服务民营企业,爆破工程审批办理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剧毒化学品准购证》的审批时限和刊刻印章许可时限由法定3个工作日缩短为材料齐全立批即办。

    二、实施重点企业和项目周边定期治安整治制。严厉打击破坏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周边乡村势力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等扰乱企业正常经营的行为;加大对企业周边的治安巡逻力度,全力遏制各类现行违法犯罪。对企业投诉相关治安问题,情况属实的,必须在3日内协调辖区派出所及相关部门开展治安整治,10日内取得明显成效。定期深入企业了解治安状况,配合企业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三、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学校、银行等部门保安员队伍的业务指导、培训和日常管理,主动上门办理保安报备手续。通过整合企业保安员队伍,组建校企保安中队,协调镇村两级巡逻员,开展企业周边治安巡逻,实现治安大防控。

    四、积极为企业重大经济活动提供服务。企业开展产品展销会、发布会、订货会等大型商务活动,指导其制定安全保卫方案,并派出适当警力为其提供安全保卫服务;企业存取大宗现金时,认为有必要寻求保护时,可应企业要求派出警力护送。

五、督促指导安防工作。定期主动上门为企业开展内部治安保卫业务检查指导,提出安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协助整改,消除隐患。以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为契机,主动走访中小学、幼儿园及民营学校,并成立校园治安工作督导组,坚持每学期开展至少2次的督导检查;指导督促教育部门与保安公司加强沟通,落实保安员和防卫器械配备。

六、 规范治安行政管理和治安检查行为。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对涉嫌经济违法犯罪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及其法定代表人实行五个慎用;在坚持打击违法、取缔非法的同时,切实保护行业场所的合法经营活动,慎用停业整顿、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等行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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