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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科认真组织学习《公安机关督察条例》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2-06-19 00:00:00   阅读: 1
 
  
  
   为进一步做好向刘金国副部长学习活动和学习受到全国公安系统英模大会表彰的督察先进集体和个人等活动,积极推进新修订《督察条例》的贯彻落实,2012618日晚上,法制科召开全体民警会议,陈章华副科长组织民警学习重温新修订的《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并在学习后对法制科全体民警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在全警进一步掀起学习贯彻新条例的热潮,增强全体民警自觉接受督察、主动配合督察、强化纪律约束的意识。二是严肃纪律,严格遵守“五条禁令”及相关的纪律规定,确保队伍的良好警纪警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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