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上,陈宏斌首先对2012年元月以来,全国部分地方公安机关接连发生的11起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件一一进行了学习。其次对公纪委作出的三个方面的工作要求进行了学习。会上针对学习上述案例,结合刑侦大队实际情况,强调指出:一是严格禁止对涉案人员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二是严格禁止将涉案人员带至二楼以上楼层办公室内进行讯问的规定;三是严格将涉案人员带至大队后,以大队民警“死盯”责任制度;四是严格执行人身检查,坚决防止自伤自残。全队民警对就目前预防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相关措施、规定、制度、实施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安全隐患排查,通过此次组织学习,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和工作责任感,确保不发生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