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0上午9时10分,陈志斌报案称:其在峰尾镇诚峰村阿波罗舞厅右侧的家中被人入室盗窃,被盗一台电脑等物,价值四千多元。
案发后,我队技术人员孙玉宝马上前往勘查现场,提取了嫌疑人可能留下来的一切痕迹物证。回队后立即加班加点对提取的物证进行技术处理,在现场提取的桌面上发现一枚模糊指纹,通过努力并排除了受害人等无关人员所留,确定为嫌疑人留下的指纹。技术人员李炳林通过全国指纹库内10000多个类似指纹进行查询、比对,由于指纹的条件不好,给技术人员的认定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技术人员通过认真标注、比对,逐一排除,最终认定现场指纹为邱顺金(男,1984年9月29日 出生,南埔镇邱厝村前邱80号)所留。
目前,已将该线索提供给经办单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