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下午,泉港交巡警大队刘建文副大队长主动走访区交通运输局,与该局陈金章副局长共同协商泉港区“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经双方研究决定,根据泉州市2012年“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在交巡警大队设立“评选办”,负责组织、协调、落实本辖区的评选与向上一级推荐参评工作。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向各道路运输企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征集“安全文明驾驶人”后选人和先进事迹,交由“评选办”进行审核、综合评定。双方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确保泉港区“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