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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中心组织研究《福建省公安机关微博建设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讨论会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2-08-25 00:00:00   阅读: 1
 
 

根据市局转发省厅《关于对〈福建省公安机关微博建设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的通知》(简称“《微博管理规定(意见稿)》”)文件要求,分局指挥中心领导高度重视,于2012824日上午,组织相关人员及接警员认真学习《微博管理规定(意见稿)》。

学习中,指挥中心认真对照规范中的每一条规定开展研究讨论,同时建立指挥中心微博帐户一个(帐户名:qgzh110@sina.cn,妮称:泉港公安指挥中心),并指定文职人员小许为本单位的微博管理员。

会上,指挥中心民警刘祖良(主任科员)对于加强微博的管理提出以下三点要求:

一、    要认真履行全省公安机关微博建设管理规定;

二、    要加强管理员的高度政治责任心、积极推进微博的充分运行;

三、    要增强保密意识,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倾听民意、积极正面宣传公安工作,树立良好地公安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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