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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大队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进行检查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2-09-03 00:00:00   阅读: 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三局《关于认真抓好〈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执行工作的通知》(公治明发[2012]381号)精神和市局工作部署,针对当前高温,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单位事故多发的特点,治安大队领导高度重视,93日上午,组织大队民警何灿玉、吴伟鹏同志对我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进行检查

检查过程中,严格对照《标准》相关规定,以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布局是否合理、消防设施设置是否规范、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完善、火灾爆炸、泄漏事故处置应急预案是否健全为检查重点,并制作现场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现场指导其如何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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