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执法责任,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分局法制员制度,充分发挥法制员的作用。2012年9月3日下午,泉港分局法制大队组织各执法办案单位的法制员在分局五楼会议室召开法制员会议,首先在由法制大队大队长陈章华传达《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执法质量月考评办法》和 《泉州市公安机关2012年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标准》的文件精神,强调法制员每个月要加强对本单位的接出警、案件质量、“四率”情况进行考评,实行案件法制员网上交叉考评制度,落实奖惩制度;通报市检、市局联合检查“另案处理”案件存在的问题,要求做好整改措施;最后由各单位法制员对现阶段存在的执法问题展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