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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分局从11月起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2-10-23 00:00:00   阅读: 1
 
    20121023日下午,警保室王盛主任组织财务会计人员召开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工作会议。
  接泉港区政府通知,从2012111日起,泉港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全面启动。实施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是提高公务用车维修质量和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自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后落实“廉政阳光工程”又一项重要举措。

为做好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工作,分局专门成立了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装财科,并立即转发《泉港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暂行规定》和《泉港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要求分局全部车辆自201111月起,必须安排到区公管办公开招标选定的维修企业进行修理和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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