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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侦大队四项措施提高网上执法办案“四率”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2-10-24 00:00:00   阅读: 1
 

为了更好地开展四率考评整改工作,刑侦大队在分局副局长、刑侦大队长的带领指导下,出台四项措施提高网上执法办案四率
  一是逐级审核扫描情况,未扫描录入不予审批。办案人员从接受刑事案件开始,整个执法办案程序中,每个环节都要扫描相关材料到执法办案系统,由审批人员进行把关核对,未扫描录入的坚决不予审批。
  二是法制员严格跟进,实行分级考评制度。分中队法制员负责本中队执法办案情况,对本中队办理的案件进行初评,最后由案审中队长郑小平对案件进一步审核,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是将整改率纳入绩效考评,提高整改率。法制员发现问题后,办案民警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将在绩效考评中予以扣分。
  四是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民警综合素质。通过不断整改和学习,达到提高民警们执法办案水平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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