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公安部三局《关于认真抓好〈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执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安全监管,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辖区社会治安稳定,分局领导高度重视,10月25日上午,组织治安大队民警对我区福海粮油有限公司、国电泉州发电有限公司、中平神马科技有限公司、富兴钢板有限公司等四家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过程中,民警认真对照《标准》相关规定,仔细查看了各单位剧毒化学物品的保管、使用、仓储登记,人员在岗在位及消防设施是否完备等相关情况。对各单位存在的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问题,当场开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要求按期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