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省厅治安总队《关于进一步抓好〈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贯彻执行工作的通知》(闽公治传发[2012]32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重点单位安全治安管理工作,12月3日上午,治安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开展剧毒、放射性物品安全检查工作。
检查中,民警仔细查看了剧毒化学物品的保管、使用、仓储登记,人员在岗在位、消防设施是否完备等相关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足之处,现场开具整改通知书,要求单位的负责人要立即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并要求各单位加强值班巡查,落实专人专管,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