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分局《关于规范分局机关办公大楼大堂值班工作的通知》(泉港公[2011]085号)文件要求,泉港警务督察队
坚持每月对分局机关大堂值班情况开展现场督察(正常休息日除外)。
督察情况表明:一、2013年1月4日,轮值单位为治安大队(轮值民警何灿玉),轮值单位正常派出民警实施大堂
值班工作,值班民警着装规范,警容严整,按规定佩戴值班袖章和携带有关装备;二、2013年1月16日,轮值单位为
办公室(轮值民警林春梅),在正常工作日派出民警到分局机关大堂实施值班工作。执行大堂值班任务的民警,能够
坚守岗位,做到不脱岗,不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情,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民警能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
规定》规范着装,佩戴值班袖章。三、2013年2月1日,轮值单位为户政科(轮值民警黄秋妹),轮值单位正常派出民
警实施大堂值班工作,值班民警着装规范,警容严整,按规定佩戴值班袖章和有关装备。
分局再次要求:一是局属机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大堂值班工作,切实提高广大民警的安全防范意识,认真落实各项安
全防范措施。二是各轮值单位必须按照分局的要求,认真落实机关大堂值班制度,做好大堂值班工作并及时与下一轮值
单位进行交接。三是执行机关大堂值班任务的民警,应当按照分局下发的《关于规范分局机关办公大楼大堂值班工作的
通知》要求,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严格执行值班纪律。四是大堂值班民警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
着装。五是警务督察队将坚持对分局机关大堂值班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对督察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进行
全局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