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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侦大队“三项措施”切实加强接处警工作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3-02-25 00:00:00   阅读: 1
 

    为了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辖区社会治安秩序,提高民警接处警水平,刑侦大队积极组织全所民警对关于接处警工作的相关规定进行系统的学习。   

  一是不论是群众电话报警,还是110指挥中心指令的警情,必须要在第一时间接警、做好接处警记录,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对所在辖区内的警情,要及时依法进行妥善处理,并做好记录。如遇到重大警情一定要及时向带班领导及上级领导汇报情况,做到下情上达,及时掌握警情发展情况。

     二是执勤、值班民警必须要着装整齐、仪表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服务热情,严禁出现对待报警群众冷、硬、横、推及推委的不良现象发生。对于备勤民警一律做好战斗准备,整装待发,切不可麻痹大意。
     三是执勤、值班民警必须无条件执行分局指挥中心发出的警情指令,在接处警平台上进行全面登记。到达现场后要及时反馈现场情况,绝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警情,以及以各种理由拒绝反馈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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