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上,连青竹庭长首先介绍近年来我区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基本情况,结合我区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重点讲解了侦查人员在证据搜集、提取时应注意的问题。一是侦查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重视对物证、书证的提取和固定;二是司法鉴定基础材料要齐全,鉴定方法要适当,辨认笔录的制作不得违反辨认规则、不暗示或诱导辨认;三是破案经过的书写要尽可能详细,要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刑讯逼供、诱供现象的发生。座谈中,连青竹庭长还强调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对侦查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侦查人员一定要转变和强化收集客观证思路和意识,更加注重收集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的证据,为提高我区刑事案件审判质量打好基础,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