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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巡大队多形式开展新颁布《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宣传工作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3-04-03 00:00:00   阅读: 1














  新颁布《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将于2013年5月1日起施行,为了尽快让群众知晓,并动员群众迅速办理机动车辆年检等业务。近日来,泉港交巡大队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广泛宣传《规定》内容及违法驾驶报废机动车的处罚规定。
  一是通过泉港电视台、新浪微博等媒体广泛宣传《规定》的颁布实施,向群众释疑具体工作事项;二是充分利用户籍科、车驾管、检测站、体检站、交通违法等对外服务窗口,通过发放宣传单和播放LED显示屏等形式,向广大办事群众宣传新《规定》的颁布;三是通过悬挂横幅、黏贴宣传海报以及摆放展板等方式,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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