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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侦大队认真做好公务用枪持枪证申报工作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3-05-16 00:00:00   阅读: 1
 

为规范公务用枪安全管理,确保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的合法性刑侦大队严格按照《公务用枪配备办法》的要求,以工作必需为原则,切实做好新警持枪证申办工作,在持枪证申办过程中,刑侦大队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持枪证办理程序和填表要求进行,严格遵循个人申请、本部门领导同意、政工人事部门审查、局领导审核的原则。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资质审核及人员信息数据采集工作,高效规范地完成了持枪证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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