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日 《民主与法制报》厦门频道-警情提示
本网讯(作者:□刘宗利 蔡鹏飞)去自动取款机取钱,意外发现ATM机里上一个取款人忘了取走银行卡,页面显示卡里还有13000元存款。
面对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取还是不取?刘某动了心。结果昨天他被泉港公安分局涂岭派出所以涉嫌信用卡诈骗采取强制措施。
ATM机现“意外横财”
37岁的福建泉港区涂岭人刘某从事工程建筑,平时收入不菲,家有小楼一座。6月30日晚10时许,他急匆匆地来到涂岭镇区农业银行的一个ATM机前排队取款。轮到刘某在ATM机前排队取款,正面、反面,试了好几次,银行卡却怎么都插不进卡槽。
他在ATM机前定睛一看,“咦,居然可以操作”,ATM的电脑页面还停留在取款时候的页面,一查,卡内有人民币13000元。刘某心里明白:“肯定是上一个取钱的人忘记把卡拿走了。”
这不是天上掉下大馅饼嘛?刘某心中很矛盾,取还是不取呢?因一时贪念图财,刘某便冒用章某的卡,将卡内人民币13000元分四次取走。
取钱后忐忑不安
取完钱忘记把卡拔走的“马大哈”是打工族章先生。他取完钱的时间就在刘某进ATM机室的前几十秒。
5分钟后,章先生收到一条网银短信,告知其卡里的13000元钱已被取走,这时章先生才想起银行卡落在了取款机里。等章先生折返回去,早已不见踪影。
涂岭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根据报警人的描述做出研判后,通过调取银行监控等相关证据,控锁定犯罪嫌疑人,并通过周边的监控查询和摸底排查到嫌疑人所驾驶的小车,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7月2日,民警将嫌疑人刘某传唤到案,前后时间不到36个小时。
“拿了别人的钱,我自己也是坐立难安,13000元钱分文未花,现物归原主,全部物归原主。”一到派出所,刘某就把所有的钱都拿了出来。
“我不该拿的,我有事业,能挣钱,贪这么点干嘛呢?”得知案件的后果,刘某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