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动态 > 派出所动态

后龙所传达严格执行摩托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的补充通知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3-10-10 00:00:00   阅读: 1
 
     1010上午,后龙所召开全体民警会议,由所长苏碧义主持,传达分局关于严格执行摩托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的补充通知。

    苏所长强调:各执勤民警要严格按照分局关于开展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方案(泉港公综〔2013219号)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处罚标准,对无证驾驶的当事人一律要办理治安拘留;对无牌车辆一律要补办上牌手续后方能处罚放行;对未年检车辆一律要扣留车辆、补办年检手续;对酒驾一律要顶格处理;对拼装、报废车辆一律要强制报废;对涉及摩托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当事人,一律要参加学习后方能处罚放行。即日起,凡擅自降格处理、处罚摩托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将进行倒查问责,严肃追究执勤民警的责任。同时,要求各执勤民警、协勤人员每次设卡开展交通违法执勤时要做到规范着装、文明执法。
0.062741s